近日(2025年年10月28日),长安一起一般起重伤害事故的调查报告,在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官网发布。
2024年12月2日,长安镇乌沙社区海滨路8号的东莞市亨铭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装饰工程现场,发生一起起重伤害事故,造成1人死亡,直接经济损失约102.6万元。
调查报告认定:这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,暴露了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、现场管理缺失等问题。
涉事吊车
事故经过
2024年11月4日,亨铭公司将涉事工程以包工包料的形式,发包给星易顺公司。11月6日,星易顺公司将涉事装饰工程中的隔墙、吊顶工程,交由罗某辉和罗某平(死者)施工。
随后,罗某平联系了吊车司机郭某业,约定使用吊车将岩棉板从一楼吊运至三楼。
调查报告显示,事故现场无监控,据郭某业和罗某辉陈述,事故经过如下:
2024年12月2日8时许,吊车司机郭某业按照罗某平(死者)的安排抵达现场,准备将岩棉板从一楼吊运至三楼。
事发时共有3人进行作业,郭某业在一楼操作吊车,罗某平和罗某辉在三楼指挥与卸货。
9时30分许,吊车第三次将岩棉板吊至三楼天台。停稳后,罗某平对捆在岩棉板上的起重吊装带进行拆卸,在未完全完成拆卸的过程中,郭某业收到了错误的起吊指示后,操作吊车起吊,导致货物倾倒,并将罗某平压倒在地
事故发生后,罗某辉揭开压在罗某平身上的岩棉板,发现其受伤,立即通知郭某业暂停起吊,叫他上楼协助救援,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。
12月2日9时40分许,乌沙医院救护车到达现场,罗某平被送往医院抢救;10时许,救护车抵达医院。
乌沙医院随后安排相关检查,并在当天进行了系列手术。12月3日,术后记录显示患者病情好转。12月4日,术后记录显示患者病情稳定。
12月5日14时许,罗某平突然病情加重,嗜睡并陷入昏迷,经乌沙医院抢救无效后于12月5日16时50分死亡。
事故发生后,长安镇乌沙社区居民委员会积极安抚罗某平家属情绪,并组织多次协商,达成和解协议,当事各方共计赔偿人民币100万元(实际金额以保险赔付为准)。
直接原因分析
调查报告指出直接原因包括:
1. 罗某平安全意识淡薄,未佩戴安全帽,违反作业规范拆卸起重吊装带;
2. 岩棉板堆叠放在托盘上,未进行整体包装固定,吊运过程中未采用合适的吊挂方法;
3. 作业人员未接受过吊装技术培训,不具备指挥起重作业的能力。
*有删减,点击下方阅读原文查看完整报告
起重达人
点击报名
点击上方图片跳转“起重达人详情页,了解更多内容
“起重达人”孵化计划已正式启动,现诚邀各省1位优秀、有实力的业务经理,以投资合作形式加入我们,共同打造覆盖全国的起重优品供应链生态,书写行业发展新篇章。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