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对甘井子区“4·15”起重机械伤害一般事故的后评估报告。事故造成1人死亡,直接经济损失153.9487万元。
2、四家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被追责,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已基本落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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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息,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公布了对甘井子区“4·15”起重机械伤害一般事故的后评估报告。报告显示,事故造成1人死亡,直接经济损失153.9487万元,相关责任单位及人员已受到行政处罚,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已基本落实。
2023年4月15日15时55分,位于大连市甘井子区盐岛路1号的大连船舶海洋工程有限公司E16钻井平台上,发生一起与特种设备相关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。事故发生后,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组成事故调查组,依法开展调查工作。
2025年3月12日至14日,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事故后评估工作组,通过资料核查、座谈问询、现场核查等方式,对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,并形成评估备忘录。
评估报告指出,事故相关询问调查笔录、调查报告、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材料已归档,相关法律文书已在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公示。
在责任追究方面,四家事故责任单位均被行政处罚:
1. 大连船舶海洋工程有限公司
2. 大连船舶工业海洋工程有限公司
3. 大连海洋瑞安船舶吊装有限公司
4. 大连中亿通船舶工程有限公司
同时,相关责任人员也受到处理:瑞安公司法定代表人孙某、海洋公司法定代表人慈某、中亿通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、海工公司法定代表人郭某被依法给予行政处罚;瑞安公司起重机指挥白某被吊销《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》;其他相关现场及安全管理人员由各自单位分别进行处分或处罚。
各责任单位已按照事故调查报告要求,吸取教训并落实整改措施,包括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、加强现场安全管理、完善安全制度等。
事故发生后,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了《关于开展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》,要求全市起重机械使用单位深化风险隐患排查整治,全面开展警示教育。
评估发现,部分企业在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实方面仍存在个别问题,如未对非特种设备起重作业风险进行辨识、专人监督检查责任不明确、培训内容针对性不强等。评估组已要求相关单位立即整改,并强调应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。




